近几年,未成年人花费家长大量金钱充值游戏、打赏主播的行为频发,家长找平台退款难也成维权热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诉讼案例也随之增多。作为拥有虎牙直播的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虎牙公司”)便卷入了一起因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导致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判决结果,以虎牙公司赔偿三分之一充值金额结案。
佘某与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粤0192民初30976号)显示,原告佘某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为判令虎牙公司返还全部充值款1.06万元。
原告诉称,佘某为未成年人,因学习需要配有手机,其使用的手机号码系佘某的母亲毛某身份证实名登记,使用的微信系毛某注册。暑假期间,佘某猜出毛某使用微信的支付密码,擅自将毛某微信钱包内的钱转账至佘某使用的微信中,充值虎牙直播后进行消费,充值金额共计1.06万元。毛某向虎牙公司申请退款遭拒,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原告充值款1.06万元。
对此,虎牙公司给出四点理由,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虎牙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注意义务,《虎牙软件用户协议》《充值服务协议》中对未成年人有关事项已经明确约定。二、案涉款项系356笔小额消费,符合普通用户的理智消费行为。案涉虎牙帐号消费金额中有3619元系打赏“秀场”频道的才艺表演女主播,不符合12周岁儿童的消费行为。且案涉虎牙帐号的实名登记人非原告本人,第三方支付账户系成年人实名认证账户,因此,有合理理由认定该消费者系成年用户。三、原告监护人对其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密码具有保管责任,对未成年人具有监管责任,即使案涉虎牙帐号系原告本人使用,原告监护人对此亦存在重大过错。四、原告已经消费了充值款并享受了相应的服务,要求被告退还充值款项违背公平原则。
广州互联网法院查明后认为,案涉充值行为是为佘某本人所为,且因佘某在实施案涉充值行为时年龄为12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佘某的法定代理人毛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佘某实施的充值行为无效。但因佘某不能向虎牙公司返还已接受的服务和已消耗的网络虚拟产品,且因佘某作为未成年人,不应沉迷于网络直播,毛某作为佘某的监护人,未对佘某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管束,佘某、毛某对此存在过错。同时,虎牙公司作为提供直播相关服务的平台,未尽可能采取措施保证帐号注册人提供的信息与本人身份的一致性,预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以他人身份进行帐号注册和大额消费,亦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考虑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广州互联网法院酌情确定虎牙公司向佘某返还充值总金额1.08万元的三分之一即3584.1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黑猫投诉中虎牙直播的投诉量高达232条。据不完全统计,仅4月、5月,涉及未成年人充值申请退款的投诉超20条。
官网显示,虎牙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一家以游戏直播为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直播平台的技术驱动型内容公司,旗下产品包括游戏直播平台虎牙直播、Nimo TV等,产品覆盖PC、Web、移动三端。2018年5月11日,虎牙公司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HUYA”,为中国首家上市的游戏直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