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示:北京金明后公司因发表了52篇文章贬损腾讯,包含指控腾讯模仿、抄袭,腾讯游戏危害青少年,被判需赔偿500万元。
其中,主要内容涉及涉及指控腾讯模仿、抄袭的有12篇。
涉及腾讯抹黑网易游戏、打压竞品游戏的有6篇。
涉及腾讯游戏危害青少年的有8篇。
主要涉及腾讯法定代表人的有5篇。
根据公示的相关文章内容显示:该家公司发表的相关文章,针对腾讯公司的不同业务作出了评价,且方向多集中在贬低、诋毁的层面,因此腾讯方认为对方发表了大量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诋毁声誉的内容,提请诉讼赔偿。
最终的判决结果表示:被告公司需要赔偿腾讯公司包含各种损失在内的费用共计500万元,同时需要连续刊登7日的声明来消除这些文章对于腾讯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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