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环境下,“外挂”是一个技术和法律相交织的问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发布的“腾讯诉游顺公司非法提供‘一起来捉妖’游戏外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索赔额1000万元,获得法院支持。记者获悉,截至发稿,原被告双方暂未提出上诉。
“一起来捉妖”手机游戏由重庆腾讯公司开发、深圳腾讯公司运营,利用手机即时定位系统,通过AR功能抓捕身边的妖灵并进行培养,完成对战、展示、交易等多种功能。
被告游顺公司通过“叉叉助手”手机App和“叉叉IPA精灵”手机App售卖“一起来捉妖”游戏脚本游戏外挂软件。前述外挂软件能实现改变操作环境,使游戏玩家无需实际位移,即可抓取妖灵。
被告自认销售的针对涉案游戏的非法辅助脚本达246个。以每个非法辅助脚本的售价乘以销售次数估算出被告销售脚本获利为11267090元。
两原告认为被告的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
重庆一中法院一审认为:游顺公司销售的外挂软件使用户可以采用虚拟定位的方式修改玩家地理位置,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也降低了现有用户的游戏体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游戏市场领域的商业道德,破坏了游戏市场的竞争秩序,损害了游戏经营者和游戏玩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具有可责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鉴于其销售数量大,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法官解析,对于游戏市场而言,游戏外挂其实是一种作弊程序。为维护正版游戏开发者和运营者正当利益,应当严厉打击提供游戏脚本和游戏外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